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样的呢?-离婚 南京律师-户口咨询律师免费

  在我们生活中,随着车辆的增多,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无法通过协商处理的,通常都会走上诉讼程序。那么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样的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

交通事故怎么量刑的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车辆作为代步工具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然而车辆的使用是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但是交通事故仍然时常发生。那么,交通事故怎么量刑的?以下就让找法

  一、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样的呢?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吗?

南京房地产律师

交通事故刑事立案是否需要民事诉讼吗?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近年来,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当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会造成人员死亡的,如果当事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三、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肯赔偿怎么办呢?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1、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

  2、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

  以上就是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样的呢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律师。

交通肇事致人伤残可以判刑吗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是根据当时伤残程度来判定是否判刑的。那么,交通肇事致人伤残可以判刑吗?接下来由南京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肇事致人伤残可以判刑吗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