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费用-南京朱文雷律师-交通事故犯罪立案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局会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交通参与方的行为进行事故的责任划分。如果是因为行为人违规驾驶,则还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交通事故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相

交通事故责任担保书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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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不仅仅要写交通事故责任书,同时担保书也是需要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并且承担责任,是一种对事故的保障的手段。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担保书如何写?阅读完以下南京律师

  一、交通事故犯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出交通事故调解不成车能开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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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协商调解不成的事情,也就是当双方没有协商成的时候。那么出交通事故调解不成车能开回来吗?阅读完以下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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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区别

  要把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区别开来。区别的要点在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显然为故意犯罪。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下两种情况历来是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论处的。一是肇事后,为杀人灭口,而又故意将伤者撞死的;二是肇事后明知被害人被拖挂在车下,为逃逸而不顾被害人生死,致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以上便是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危急公共财产安全的,应当被立案追诉。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律师,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交通事故立案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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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冷静的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可以将事情协商进行解决,这样事情就会很简单,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能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那么,交通事故立案时间限制吗?下面就跟着南京律师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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