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区法律援助-南京 法律援助-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商标与合同一样,也是存在有效、无效、可撤销这三种情形的,这点大家很清楚,那么您知道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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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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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当中,经常会碰到需要使用商标的情况。商标有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具有专有性,其他人如需使用则要转移。那么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首先,导致注册商标可撤销与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不同。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侵犯到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而是当然的无效、自始的无效、绝对的无效;注册商标可撤销是因为注册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和获得注册后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是当时合法权利人未发现。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比如5年内)权利人发现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则可以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
其次,处理程序不同。由于无效的注册商标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侵犯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应当由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做出,但是并不排斥社会公众对注册商标的效力进行监督;注册商标可撤销的申请一般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得主动撤销,必须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再次,撤销的效力与无效的效力不同。前面已经提到,注册商标无效是当然的无效、自始无效、绝对无效,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具有溯及力;而注册商标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是被撤销后其效力才归于无效,因此被撤销注册商标是嗣后的无效、相对的无效,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裁定不具有溯及力。
可见,注册商标的无效和可撤销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对二者进行细致区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在我国商标法理论和实践中,并未对二者进行有效区分。我国商标法实际上将注册商标的无效作为条件来看待,而将注册商标被撤销作为其被裁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在表现形式上,只能表现为注册商标的无效,从而极大强化了商标法的公法或日行政法性质,而弱化了商标法的私法性质。
两家公司可以申请同一个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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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商标注册,也就是一种可以获得商标专有权方面的法定程序,而相关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需要在生产活动,又或者是经营活动中进行申请,成功以后才可以经营或者生产,那么,两家公司可以申请同一个商标
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企业可以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事宜。但建议企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申请,因为商标代理机构每年处理商标代理案件更多,会对企业试图申请的商标图案进行检索,已确定试图申请商标的图案是否存在在先已经申请的商标。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还需要向代理机构缴纳一定的代理费,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一枚商标一次申请费用为人民币1500元至2000元不等。
商标注册申请应按规定缴纳受理商标注册费。每份申请书应当附送缴纳申请费的证明。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都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和商标规费后才视为手续齐备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为每件申请1000元(限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9个),每超过一个附加100元。受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费的标准均为3000元。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知识,主要有三大不同,有原因不同、处理程序不同和效力不同,大家可多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商标在公告期可以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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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还没有被注册成为商标时,标注为TM标记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公众这个图形,又或者是这个文字作为商品,又或者是服务的商标使用的,非名称,也非广告宣传,那么,商标在公告期可以使用吗?这个问题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