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收入怎么样-南京律师 离婚-商标使用权授权书格式

  当商标所有人因自身原因不方便处理商标经营或是商标印刷等相关事宜时,其可以委托第三方作为代理人帮助自己处理,这时就要出具商标授权书了。那么商标使用权授权书格式?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

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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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自己持有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专有权、许可权、转让权等等。商标可以给权利人带来权益与资产。那么,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吗?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

  一、商标使用权授权书格式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授权使用在家商标如下: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1、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定制产品并在电视购物渠道销售。

  2、商标标识:(另附页)

  3、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6、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二、商标授权许可协议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吗

  商标授权许可协议需要到工商局备案。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编号: -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 标 授 权 范 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 方 的 权 利 和义 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 同 的 生 效 与 终 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如果公司注销了名下的商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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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体经济来说,商标的保护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商标是消费者识别产品的一个重要途径。而我国法律对于注册的商标给予法律保护。那么,如果公司注销了名下的商标怎么办?请继续阅读以下由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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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 易 程 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48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有限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 约 责 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 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适 用 法 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 议 的 解 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有限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由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商标使用权授权书格式的相关信息,商标授权书需要写明商标授权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授权事项、授权时间、授权范围等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待审的商标可以收取加盟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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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申请提交后,状态显示为待审,此时,能否与他人签订加盟合同并收取加盟费呢,这也是很多人都关注的一个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待审的商标可以收取加盟费吗?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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