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南京委托律师-委托讨债协议合法吗

  一方当事人嘱托另一方当事人代为处理自己的某种业务或权利,以此达成的协议书的,该协议受法律保护。那么您知道委托讨债协议合法吗?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

欠债不还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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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欠债不还本身就是令人头疼的问题,如果碰到欠债不还,还跑了的情况,就让很多人束手无策起来了。那么欠债不还跑了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合法吗

  (一)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

  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叫“商账催收”,受托帮忙讨债的人即“商账催收师”。

  (二)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

  他人能否拿着自己的及去帮自己讨债我认为,在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虽然受托人与欠债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受托人持有债权人的委托书,说明其持有的“借条”等债权凭证有合法的来源。因此,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委托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是否有效

  在委托讨债的合同中约定“商账催收不能使用武力及其他违反的行为进行讨债,如有这样的行为则与委托人无关”此条款的效力如何律师认为,委托合同中虽有这样的约定,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因“以非法讨债给债务人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做出这样的约定,说明你已预料到受委托的人对于债务人可能采取非法手段索债。如果你对受托人非法讨债的行为确实不知情,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民事责任的风险。

  二、民法典中委托讨债是否设定期限

  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追讨债权的,要在委托书中载明债权追讨的期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债务委托催收书委托书

  致 :xxx(此处为债务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委托人 借款 元,该笔债务现已到期。因你到期后尚未向委托人归还借款,现委托人已委托我方(受委托人)全权负责该笔债务催讨事宜。你应于见到授权委托书之日,向我方归还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如你仍拖欠不还,我方将采取一切合法方式向你催收欠款,你将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附:

  1、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同学欠钱不还 应该如何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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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都有借过同学钱,一般情况下同学都会还钱。但是有时候还是会遇到不还钱的同学,那么我们可以请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或者找仲裁委裁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同学欠钱不还 应该如何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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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借条复印件一份

  4、委托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月日。

  5、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催收欠款,代为接受履行款,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数额和方式,代为接受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承诺。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电话。

  委托人现委托 在我与 借款纠纷中担任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代为讨债,代为接受履行款,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数额和方式,代为接受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承诺。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日。

  委托人:xxxx 受委托人:xxx

  年月日 年月日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委托讨债协议合法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对于委托讨债协议是否合法这一问题的介绍,我们知道,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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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也会对于债权人的资金链产生重大的影响。因为合同的双方都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工厂欠债不还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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