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债权债务抵消的理解-南京律师服务-南京律师服务收费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由于属于同一个公司的关系,因此它们是属于内部债权债务,跟外部债务关系会不一样,它们抵消机会更多,那么,内部债权债务抵消的理解如何?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由于属于同一个公司的关系,因此它们是属于内部债权债务,跟外部债务关系会不一样,它们抵消机会更多,那么,内部债权债务抵消的理解如何?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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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这个社会中,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利益的集合体。在某些时候,一些希望通过要求股东担责而恶意逃避债务的公司开始出现。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担责呢?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刑事责任怎样划分呢?找法
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内部的债务债权关系处理的方法相比债务债权关系要简单的多。
第一年
(1)内部应收账款抵消时
借:应付账款【含税金额】
贷:应收账款
(2)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抵消时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内部计提坏账准备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抵消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二年
(1)内部应收账款抵消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2)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抵消时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或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怎样才能识破逃债伎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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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是现象普遍存在是正常的,但借钱不还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也普遍存在,针对逃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使债权人无法行使债权请求权,那我们该怎样才能识破逃债伎俩呢?下面,
贷(或借):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款项与预收款项等比照上述方法进行抵消处理。
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消处理
(1)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消时
借:应付债券【期末摊余成本】
投资收益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摊余成本】
财务费用
(2)投资收益与财务费用抵消时
借:投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3)应付利息与应收利息的抵消时
借: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贷:应收利息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
不得用于抵销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a)性质上不得抵销。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b)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c)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内部债权债务抵消的理解的相关内容,内部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发生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要满足一定的要件才能实现抵消。相信通过上文的阅读,大家对于内部债权债务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访问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常见的逃债伎俩主要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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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逃债原理分析中得知,如果债务人可以逃债,真可谓是防不胜防,从债的产生、债的担保、债的存在、债的履行直至债的消灭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均存在着被“逃债”之风险。从上述的逃债原理中,可以衍生出五花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