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律所排名-南京十大杰出律师-怎样才能识破逃债伎俩呢

借钱是现象普遍存在是正常的,但借钱不还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也普遍存在,针对逃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使债权人无法行使债权请求权,那我们该怎样才能识破逃债伎俩呢?下面,

常见的逃债伎俩主要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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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逃债原理分析中得知,如果债务人可以逃债,真可谓是防不胜防,从债的产生、债的担保、债的存在、债的履行直至债的消灭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均存在着被“逃债”之风险。从上述的逃债原理中,可以衍生出五花八门

    一、逃债的定义

  逃款则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逃款是指债务人或债务相关人通过各种本质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能够引起债的事实、法律状态发生改变的以达到不还债务或少还债务之目的的行为。

  二、逃债的种类

  1、破产逃款

  (一)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

  (二)政府指令破产,将逃款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三)法院或者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债权沦为普通债权。

  (四)宣告破产前债务人非法减少可供还债的财产。

  (五)将破产财产高值低估,从而降低清偿率。

  (六)故意提高破产费用和税金,从而减少可分配财产。

  (七)只清算固定资产不清算权利资产,或在财产清算完毕前终结破产程序。

  (八)给关联债权临时设定抵押或进行突击清偿,增加破产财产的负担。

  2、改制逃债

  (一)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企业,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制改造时,新股东否认债务并在出资协议里擅自处置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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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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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的履行并不一定是要债务人来履行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有第三人清偿的,那么也可以由第三人清偿,甚至第三人直接帮债务人清偿。因此接下来将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的相关方面

  (二)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时,设立“无债企业”,只接收财产、不承担债务,只调整资产结构、不理顺债务关系。

  (三)企业进行承包租赁后,业主与承包、租赁人只处置财产的占有和利润的分割,而不安排企业债务的承担。

  3、移资逃债

  (一)直接转移财产(比如,主管部门将其主管的一家债务人企业的财产直接转移到另一家非债务人企业,并迅速处置财产)

  (二)直接将财产赠与第三人(比如,利用票据法上的特殊规定,将汇票直接背书给第三人)

  (三)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给第三人

  (四)以不合理高价买受第三人财产(比如,约定过高的违约金、滞纳金等,而债务人故意违约)。

  4、诉讼逃债

  (一)与关联企业打假官司

  (二)假查封

  (三)利用诉讼时效

  现在很多人对收债行业还是不理解,被迫无奈自己无法要回债款,眼看着打了水漂才委托债务公司,这样就很容易耽误了收债的时机。

  三、怎样才能识破逃债伎俩呢

  1、加强对欺诈性破产的惩罚力度。

  2、建立对债务人的监督体系,例如,建立免责例外和不可豁免债务体系。要防止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滥用,必须要在个人破产法律制度中,明确列举不可豁免的债务体系。

  3、从根源上解决,信不过的咱不借

  最后,小编特别提醒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的手段耍伎俩的很多,也很多人对收债还不了解,很容易耽误了收债,所以债权人一定要时刻去提醒债务人还钱,不然等到打水漂才委托债务公司,就得不偿失了。综上,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样才能识破逃债伎俩呢的相关知识,如您对上述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南京律师网律师。

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的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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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当夫妻一方欠债时,经常会有人假借离婚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严重侵犯了债权人的权益,那么你知道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的撤销之诉是什么吗?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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