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市事务所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就是人身损害案件,人身损害案件的致害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不赔偿的,受害人可能走司法程序请求赔偿。因此接下来将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走法律程序需

没有出院证明能起诉损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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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他人伤害,身体因此受伤,受害者就在医院里住院。住院期间受害者一直很难受,躺在医院里时间久了,担心伤害自己的人会逍遥法外,在还没有出院前打算先进行起诉。因人身此接下来将由南京律师网小编

  一、人身损害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人身损害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程序审理期限是3个月,法院作出审判后就到执行程序,法院执行期限是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人身损害法院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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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作为侵权人是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的,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协商进行的,当协商不成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解决,那么,人身损害法院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南京律师网小编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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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

  (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立案后,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程序审理期限是3个月,执行期限是6个月。以上便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人身损害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南京律师网的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能风险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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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能风险代理吗?对此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仅限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人身权益的不适用风险代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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