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线律师免费咨询-丁韶华律师 南京-人身损害赔偿已签和解协议能不能再起诉

  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出现其他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对方拿出已签订的协议作为抗辩,要求按协议履行,案件即可能转化为合同或曰协议纠纷,争议的案由、适用的法律都发生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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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侵权这种行为经常有发生,对于人身侵权来说,如果因为人身侵权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他人的一个损失,那么人身侵权如果要进行赔偿的话,应该怎么样赔偿呢?有什么样的赔偿标准呢?接下来由南京律师网小编

  一、人身损害赔偿已签和解协议能不能再起诉

  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后,能不能再起诉,要看协议是否有效、协议履行的情况等情形而定。第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不能完全简单地等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基于侵权行为的基础法律关系而派生出来的契约合同关系。而对于侵权法律关系,法律已对赔偿项目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赋予了赔偿权利人全面充分得到赔偿的权利。因此,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则必须在不违背侵权行为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而订立的契约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即是在赔偿权利人明确知道自己所享有的各个赔偿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如侵权权利人不知道赔偿的全部项目和标准而达成了赔偿协议,并签属了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的条款,则对于该条款则属于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对于遗漏的赔偿项目,作为当事人并无约定,赔偿权利人仍具有赔偿请求权。第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同时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因此,对于协议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项目和金额应该就是有效的,当事人则就应该根据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的处分原则,全面履行所达成的协议。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也像一般民事合同一样,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以上知识就是对“人身损害赔偿已签和解协议可以再起诉吗”问题进行的解答,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后,能不能再起诉,要看协议是否有效、协议履行的情况等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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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是否有效

  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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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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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东中法民一终字第743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某军,男,汉族,1974年4月25日出生,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芋禾村2社47号。身份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可以推翻吗

  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可以被推翻。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合同行为,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等其他使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双方达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应当合法有效,协议当事人应当诚信的履行各自的义务。但若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是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或存在重大误解等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予以撤销。

  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也可以因为情势变更的原因而被推翻。

  综上所述,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后,能不能再起诉,要看协议是否有效、协议履行的情况等情形而定。因此在收到不法侵害后所作的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上的事情最好都事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由南京律师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已签和解协议能不能再起诉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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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8)深宝法民一初字第844号  原告潘某,男,汉族,1999年1月5日生,身份证号码:44030619990105061X,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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