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刑事犯罪有哪些-南京律师婚姻-民事上损害赔偿规则原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了民事案件,我们在解决的时候,是可以申请民事赔偿的,那么你知道民事上损害赔偿规则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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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交通事故的肇事人应当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进行赔偿,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的损失、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等。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原则?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相信会对您有所帮

  一、民事上损害赔偿规则原则

  (一)过错责任是指因行为人过错导致他人损害时应承担的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害,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的责任,也称不问过错责任。

  (三)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对造在的损害都无过错,而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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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法典里民事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已签和解协议能不能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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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出现其他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对方拿出已签订的协议作为抗辩,要求按协议履行,案件即可能转化为合同或曰协议纠纷,争议的案由、适用的法律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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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民事损害赔偿条件

  我国相关的法律对民事赔偿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民事损害赔偿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四点:

  (一)必须要存在民事损害的事实;

  (二)必须存在需要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

  (三)必须是因为民事损害的发生,才导致民事损害结果的出现;

  (四)民事损害必须是因为债务人的自身原因而造成的。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上损害赔偿规则原则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民事上的损害赔偿规则原则是有是三个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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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侵权这种行为经常有发生,对于人身侵权来说,如果因为人身侵权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他人的一个损失,那么人身侵权如果要进行赔偿的话,应该怎么样赔偿呢?有什么样的赔偿标准呢?接下来由南京律师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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