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南京张坤律师-南京市的著名律师

  由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一般可以分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在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侵权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向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支付相应赔偿款。但是大家往往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不是很了解。那么人身损害的一

人身损害九级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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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对人身损害的等级也进行了划分,那人身损害九级赔偿多少?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一一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x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四)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网日)x误工天数

  (五)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x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x陪护时间

  (六)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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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流程

  (一)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二)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三)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 ( 即小李的驾照 ) 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引起的赔偿范围

  (一)医疗费

人身损害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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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受到人身损害以后一定会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需要根据伤情的大小才能进行具体的判断,所以这就需要对伤残进行鉴定,我国将伤残划分了十个等级,不同等级能够获得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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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需转院治疗的需有原医院证明或经交警部门同意、对方当事人同意。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五)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判断交通费赔偿的标准就是以正式的票据为准,要与就医的时间、次数、地点相一致。

  (六)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请法医作出鉴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后期护理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到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大家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范围的确定。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车祸人身伤害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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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根据交通部门认定的责任,主张侵权人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相应责任。那么车祸人身伤害怎么赔?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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