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在线律师-南京律师代理-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人身侵权这种行为经常有发生,对于人身侵权来说,如果因为人身侵权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他人的一个损失,那么人身侵权如果要进行赔偿的话,应该怎么样赔偿呢?有什么样的赔偿标准呢?接下来由南京律师网小编
人身侵权这种行为经常有发生,对于人身侵权来说,如果因为人身侵权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他人的一个损失,那么人身侵权如果要进行赔偿的话,应该怎么样赔偿呢?有什么样的赔偿标准呢?接下来由南京律师网小编
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判决书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东中法民一终字第743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某军,男,汉族,1974年4月25日出生,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芋禾村2社47号。身份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 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
(五)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六)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七)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8)深宝法民一初字第844号 原告潘某,男,汉族,1999年1月5日生,身份证号码:44030619990105061X,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八)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十)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十一)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要求:
(一)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二)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计算;
(三)误工费根据收入水平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对于人身权的损害赔偿有时候还是会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判决书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渝一中民初字第668号 原告罗某亮,男,1971年7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重庆市南川南坪镇眉湖村*组。 委托代理人仲宇,重庆文豪律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