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障妇女肖像权的规定-南京市律师人数-南京8年律师真实收入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医生的行为已构成侵害患者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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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朱某幼年患重症肌无力症,于1967年在医师陈某处治疗,病人提供的病容照片和治愈后的照片各一张交给陈某作为医学资料保存。1989年3月,陈某向上海市科协申请科技奖励,科协的有关领导认为陈某的情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肖像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种人格权。从广义的理解,公民可以同意或禁止他人拍摄、画像、雕塑、复制、录像、传播、展出本人肖像的权利。简言之,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如果有些单位或个人不经妇女本人同意,使用该妇女的肖像做广告或印日历,将妇女的照片放在橱窗中作商业性展出或用于商品装潢、商标上等,都是对肖像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侵权人除应当适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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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如何维护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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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摄影、绘画、雕刻、录影等形式,能为人的视觉所看到的,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形象。肖像权是公民享有的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依法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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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民法保障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包括我们的隐私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因为我们的社会是以人为本的,要尊重人权,那么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的要怎么办呢?阅读完以下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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