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律师网-南京请律师要多少钱-退休人员被撞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正式的在原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很多职工,退休以后其实也有在社会生活当中寻找一些工作,当然在退休以后更多的其实就是为了充实生活,工资待遇等方面可能不会像原来正常上班那样要求的太多。那么退休人员被撞有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同时主张,但是对于医药费的部分,则只能获得一份赔偿,也就是如果侵权人已经依法赔偿了医药费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则无需再支付医药费。而没有重合的部分则都可以获得赔偿。那么人身损害赔

  一、退休人员被撞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认为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但是,在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收入的减少。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南京房地产律师

  二、月薪6000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按照日薪275元乘以误工天数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南京房地产律师

法律保障妇女肖像权的规定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2020年误工费赔偿标准

  2020年误工费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退休人员被撞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退休人员被撞也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医生的行为已构成侵害患者肖像权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案情 原告朱某幼年患重症肌无力症,于1967年在医师陈某处治疗,病人提供的病容照片和治愈后的照片各一张交给陈某作为医学资料保存。1989年3月,陈某向上海市科协申请科技奖励,科协的有关领导认为陈某的情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