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律师收费标准,南京的律师有哪些-配偶死亡后要多久终止婚姻关系

2021-01-28 01:08:30

判决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财产分割吗

一、判决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财产分割吗判决离婚后,如果当事人在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

一、配偶死亡后要多久终止婚姻关系

配偶死亡后,婚姻关系自死亡时消除。如果是宣告死亡后,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

-

【南京继承律师】您身边的专业律师!欢迎致电王律师 15951894552

继承权 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民法典中夫妻双方怎样诉讼离婚

南京房地产律师

南京房地产律师

一、民法典中夫妻双方怎样诉讼离婚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相关证据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南京婚姻家事律师】您身边的专业律师!欢迎致电王律师 15951894552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不管你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还是夫妻、恋人,都有可能发生婚姻家事纠纷,例如同居纠纷、离婚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财产继承、分家析产纠纷、赡养纠纷等。

-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

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死亡后,婚姻关系会自动解除。如果配偶是宣告死亡的,撤销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就自行恢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民法典中妻子毁谤可以作为离婚起诉吗

一、民法典中妻子毁谤可以作为离婚起诉吗妻子毁谤可以作为离婚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

《免责声明: 本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若用户或浏览者要使用,须进一步的调查与核实,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本网站概不负责。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互联网,因互联网上的作品权利人身份不便确认,故可能有部分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若经核实涉及版权问题,本网站将即时予以删除或更正。》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