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哪些-咨询南京律师所,南京离婚官司律师所哪家强

2022-07-06 00:55:44

离婚诉讼状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离婚诉讼状的内容包括哪些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哪些

1、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并且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但是起诉之后,并不是就一定能够离成功,只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所以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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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不判离

南京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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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不判离1、以下情况起诉离婚可以不判离婚:(1)夫妻感情未破裂;(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3)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未同意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二、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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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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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且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并且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涉外婚姻离婚民事诉讼是怎样的

一、涉外婚姻离婚民事诉讼是怎样的1、涉外婚姻的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如结婚证、身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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