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吗-南京律师所有几家,南京的律所排名

2022-01-29 20:46:59

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

一、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一)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管辖权的规定如下: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对下列人员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吗

(一)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诉讼离婚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南京律师】您身边的专业律师!欢迎致电王律师 15951894552

好聚好散,家庭法律顾问伴您无忧!

女方失踪起诉离婚不到庭能离吗

南京房地产律师

南京房地产律师

一、女方失踪起诉离婚不到庭能离吗1、女方失踪起诉离婚的,如果人民法院经调解不成,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准许双方离婚。2、如果女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南京婚姻财产律师】您身边的专业律师!欢迎致电王律师 15951894552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

-

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1、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但是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诉讼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诉讼离婚会当庭宣判吗

一、诉讼离婚会当庭宣判吗1、诉讼离婚是否会当庭宣判,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2、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后,如果公开审理的,一律公开宣告判决。3、宣判方式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二、双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法庭行吗1、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

《免责声明: 本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仅供用户参考。若用户或浏览者要使用,须进一步的调查与核实,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本网站概不负责。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互联网,因互联网上的作品权利人身份不便确认,故可能有部分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若经核实涉及版权问题,本网站将即时予以删除或更正。》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