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有名律师,南京有哪些知名律师-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

2021-03-30 15:38:43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一、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

1、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1年内以及女方妊娠后6个月内。

2、但是如在上述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却有确必要受理的,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二、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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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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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区别1、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1)办理机关不同,起诉离婚是通过法院处理办理离婚,协议离婚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发生的原因不同,协议离婚的是双方对离婚事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而起诉离婚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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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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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2、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3、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4、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方面的内容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当然,要是男性有特殊情况的话,那此时法院也是会受理离婚请求。而如果是男女能够协议离婚的话,则法律上面作出的干预就是比较少的,换言之也就是此时是允许夫妻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后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后怎么办1、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同意,法院判不离婚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上诉,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具体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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