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辨律师-南京雨花区法律援助-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在现实生活中,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也有协助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那么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

员工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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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无过错的劳动者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员工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是:

  1.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一)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

  (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

  (三)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五)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

工厂搬迁补偿员工的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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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当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那么工厂搬迁补偿员工的金额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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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

  (七)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

  (八)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

  (九)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十)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动者本人签名盖章;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意见及盖章;

  (十一)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如住房、幼儿入托、子女入学等;

  (十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拒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双倍工资中的加付一倍的部分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责任,而非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加付部分为惩罚性赔偿而非劳动报酬。应当适用劳动争议的一般仲裁时效。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并至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止,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第三方劳动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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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方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不需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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