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援助-南京有名的刑辩律师-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是针对社会中的用工关系的一种标准和规范管理,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是平常的雇佣关系之外的,例如我们熟悉的事业单位便是如此。那么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怎么办?对此,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律师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

  一、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不适用,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几类不适用的人有:

  (一)公务员、执行公务员制度的劳动者;

  (二)现役军人;

  (三)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四)家庭保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一般情况下辞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南京房地产律师

  一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的规定。

  还有一种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有规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特别规定的,也要按照本法执行。

  二、哪些事业单位职员可以停薪留职创业?

  “编制内”的专技人员不用辞职,可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有了更多发展空间。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多项具体政策措施,指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离岗创新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三、事业单位的特征

  (一)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二)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三)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四)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有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五)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事业单位、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都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许多劳动者甚至是已经工作很久的劳动者都不是太清楚,只要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签没签也不管。那么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