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资深律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所-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缴方式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是会有一定的劳务报酬的,每个人的工作都是不一样的,劳务报酬超过一定数额是需要交税的,那么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缴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

用人单位签劳务合同有年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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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那么用人单位签劳务合同有年龄规定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缴方式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个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时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按综合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由劳务报酬的扣缴义务人(支付方)按照支付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率(按次)分别为20%、30%和40%,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扣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扣除每次收入的20%。

  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扣除)*适用税率

  如,A歌星一次性取得演唱收入40000元,则支付方(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A歌星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0*(1-20%)*30%-2000=7600元。

  再如,某讲师收到3800元讲课费,则支付方(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该讲师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3800-800)*2%=600元。

  (二)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按照税法规定,多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应当办理汇算清缴。执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限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进行清缴,并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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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到期公司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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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劳务报酬怎么认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归夫妻共同所有。

  劳务报酬,比如张三除单位每月发的工资外,平时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他人提供网店P图、程序设计、培训授课等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或者张三是自由职业者,没有跟任何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收入主要源于自己为他人提供销售、咨询、设计等各项劳务而获得的报酬。

  这些劳务报酬来源于张三婚后的劳动所得,作为一个婚姻共同体,张三婚后的劳务报酬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劳务报酬”,实践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一直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次《民法典》对这一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综合上文内容可以知道,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一方用婚前财产全额买房的话,这套房子的房屋产权不会按照夫妻双方共有处理,而按照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处理。而无论出资方是谁,只要房屋产权登记方包含了夫妻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的房屋产权就是双方共同所有。

  三、劳务报酬的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缴方式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劳务报酬的税款征缴的税率是20%,征缴方式有两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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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谁承担?劳务派遣关系和一般的劳动关系是有区别的,就比如工伤方面,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下面就由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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