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京知名律师-南京咨询律师-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有哪些规定
一般企业录用新员工后,如果涉及到保密岗位的会要求签署竞业禁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有哪些规定?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律师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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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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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1.2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1.3本合同有效期: 1.3.1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取消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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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条件: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有哪些规定的相关知识,注意,一般竞业限制的年限为两年。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南京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百姓维权】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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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杨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反映某实业公司可能存在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次日,监察员即对该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单位负责人王某接待了监察员。监察员就员工劳动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