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朱蓉-南京电话咨询律师-没有合同工伤能赔偿吗

  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到工伤的,可以提供证据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后,认定为工伤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员工在入职的时候,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劳动合同是没有效力的。那么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

  一、没有合同工伤能赔偿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工伤赔偿。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交通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二、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所签订的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那么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

南京房地产律师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工伤医疗费不超过12个月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劳动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如主张的工伤医疗费未超过上述标准,建议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直接就工伤医疗费问题先行仲裁解决,其余工伤待遇可在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主张。

  三、没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首先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然后再到人社局申请工伤和提交相关材料,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以上就是由南京律师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没有合同工伤能赔偿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的律师。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对此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律师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