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习律师-南京高淳律师-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在实践中,当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续签或者不续签,如果要续签,那么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

劳动法合同到期继续工作不续签需要赔偿员工吗?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待遇导致员工不续签的的,用人单位要赔偿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不续签的,那么用人单位则无需赔偿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法合同到期继续工

  一、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最长签多久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如果工作时有了劳动合同是临时工吗

  如果工作时有了劳动合同不是临时工。

  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而临时工只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

  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在实践中,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任意接触劳动合同的权利,但行使该权利时,应当履行向用人单位的通知义务。那么续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

南京房地产律师

  三、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有几份?

  一般一式两份,当地劳动部门需要备案的就一式三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一)合法的劳动合同中个人信息部分和公司信息部分都要全,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规定是什么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是不会自动续签的,需要自己主动去续签,那么劳动合同续签年限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