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张金明-南京拆迁律师所-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法院需要先立案,那么,需要收取交通事故立案费用,交通事故立案费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法院需要先立案,那么,需要收取交通事故立案费用,交通事故立案费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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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了,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法院需要先立案,
交通事故立案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呢?下面跟着南京律师网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立案费收取项目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二、交通事故立案费之受理费
交通事故立案申请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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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认定责任后,可在交警主持下,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或不同意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交通事故立案申请流程怎么走呢?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费,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上述内容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的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的相关内容,到法院起诉,需要法院受理立案,先需要缴纳交通事故立案费用,也就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发生交通事故谁报警就是谁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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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刹车不灵、司机疲劳驾驶、司机酒驾、雨天路面湿滑等等。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应该冷静下来报警,然后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谁报警就是谁的责任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