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南京有哪些律所-南京律师收费标准2021

  所谓的重大交通事故,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指的是具有三种情形之一的一种行为。首先是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主责以上;其次是死亡三人以上负同责;再者是没能力赔付巨款的情况。那么,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立案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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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立案调查的,比如被告的身份需要清晰明确、被告的行为需要违反刑法以及拥有交通事故的证据等。那么,交通事故立案多少钱?下面看看南京律师网小编介绍吧

  一、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交警立案后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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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撤销案件,指的是司法机关因为原告人的申请,又或者是司法机关本身由于某些原因而终止追求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被告人会被立刻释放,那么,交警立案后可以撤销吗?南京律师网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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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三、哪些情况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以上是一篇关于“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判刑方法,还有重大交通事故的概念以及属于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对于重大交通事故,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南京律师网的律师!

交通事故陈述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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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交通事故,指的是驾驶人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有可能因为意外的原因,又或者是存在过错的缘故而引起的一种意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人故意撞人,这并非交通事故的范围。那么,交通事故陈述怎么写?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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