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招聘会-南京公司法律顾问-交通事故评伤残律师的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中,极易导致当事人出现身体损害,轻则伤残,重则危及生命,那么当伤残的当事人寻求律师帮助索赔时,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呢?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评伤残律师的收费标准”,下面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你介绍整

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到期了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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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每个普通人来说,购买保险都属于大额消费,动辄成千上百的消费决策,遇到了不确定的因素,心里难免打鼓。而机动车的强制保险却又是不得不交的,所以最好还是按时交比较好。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

一、交通事故评伤残律师的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案件中,律师收费一般按照预定索赔的标的进行收费,或按照风险代理进行案件收费。

  1、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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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撞人了儿子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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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很多老人没有购买保险的,可能也无能力赔偿,那么父亲撞人了儿子需要赔偿吗?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二、交通事故鉴定应携带材料

  (一)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中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情况下,律师收费也只是按照伤残标准所能进行索赔的标的进行收费,上述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交通事故评伤残律师的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不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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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随之道路上的车辆也多了起来,从我们学习驾照开始就被教导要遵守交通法规,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认定责任,如果交通事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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