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南京律师-南京市律师收费-交通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的话,只要双方协商处理即可,但是如果事故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双方可能不能协商处理,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来处理,那么交通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详细

轻微肇事逃逸要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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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逃逸是刑法释义中的一种,如果情节恶劣是可以上升至刑事犯罪并且根据刑法来规范犯罪人的行为、定罪量刑的。在现实中如果是轻微肇事逃逸,也有相应的行政处罚,由交管部门处理。更多关于轻微肇事逃逸要怎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属于刑事还是民事案件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还是刑事,要看事故责任划分和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造成下列损害结果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2、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4、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肇事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二、交通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第二条和第一款规定;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重特大交通事故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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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不可预料、不可避免的,其发生后,会涉及一系列后续问题的处理,例如责任的认定、保险理赔、伤亡人员的救治等等。此外,交通事故的发生还有可能使行为人触犯交通肇事罪。那么,重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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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6)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2、《刑法》中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第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要想进行交通事故立案需要符合立案的条件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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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需要交警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当事人就责任划分的结果表示同意的话,就可以进行赔偿,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对结果向上申请重新裁定。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不服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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