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起诉的条件-南京专利律师-南京市吴波律师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随之道路上的车辆也多了起来,从我们学习驾照开始就被教导要遵守交通法规,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认定责任,如果交通事故造成

工地上交通事故全安全生产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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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通常指人没有受到威胁、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我国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那么

  一、交通事故不起诉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条件包括超过追诉时效、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犯罪证据不充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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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多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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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协商进行解决,但是有些情况下双方也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这种情况下建议要及时的进行起诉。那么交通事故起诉多久立案?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犯罪客体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不立案和立案有什么区别

  刑事立案就表示进入了刑事司法程序,但立案并不表示一定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会被法院判刑,要看证据和犯罪的危害程度,如轻伤立案后可以调解处理,不必完成司法程序被判刑;

  民事立案就意味着法院受理了案件,进入了审理阶段,民事诉讼原告也申请可撤诉,但须法院裁定。刑事不立案就表示某种行为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处理;民事不立案就说明管辖地不对或诉求不合法。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不起诉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条件包括超过追诉时效、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犯罪证据不充分等。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南京律师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交通事故什么属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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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开车上路的时候是最怕遭遇交通事故了,因为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交通事故什么属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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