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王彬彬律师-南京市的知名律师-轻微交通事故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都是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若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是打的损失的,一般都会在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协商赔偿即可,若是符合了立案标准的则需要进一步的进行调查。那么

交警在哪些情况下会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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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的过程中都需要遵循交通规则,若是违反了交通规则的是需要接受处罚的,一般的处罚是扣分或者罚款,严重的会扣车以及行政拘留等。那么交警在哪些情况下会扣车?下面就由南京律师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告的身份要与案件直接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被告的身份应该清晰明确

  在交通事故立案中,应该弄清楚被告的具体身份,如他姓名是什么,住在哪里,有没有其身份证,又或者是有没有他的驾驶证。总之,要拿得出证明被告是真实存在的人,不是虚假的身份,也没有离开人世,不然也不予以立案。

  (三)被告的行为得违反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得触犯了刑法,才予以立案。

  也就是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被告的罪行比较严重,最低也会导致受害人伤残,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才予以立案调查。

  (四)原告上诉的要求得明确

  对于自己为什么上诉,上诉又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获得赔偿,还是为了让被告获得法律的惩治,原告应该在上诉的状纸中写清楚。

  (五)有关这起交通事故的证据

  为了增加上诉的成功的可能,原告就应该向法院提交详细而且有效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遭受了损失、受到了伤害,被告确实因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起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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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种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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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了,所以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也变大了,有时候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有很多的,所以交通事故也是有很多种类之分的。那么交通事故种类是怎样的?下面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

  二、交通事故立案要提交哪些资料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7、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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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律师:《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只要在135、145条的规定时间内帮你审结。法院就不违反法律程序。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轻微交通事故的立案标准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若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或者存在危险驾驶的就会进行立案处理。立案后就需要进行调查和出示证据,然后再根据程序进行审理。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律师。

怎样可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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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有的人还可能会失去他们的生命中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事故是个意外,是无法估计的,但我们可以尽量避免。那么怎样可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下面跟着南京律师网小编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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