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程序如何规定的-南京律所事务所-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私了不能解决纠纷的时候就会寻求交警调解解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结案程序如何规定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如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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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处理之后,交警部门认定属于交通事故的则会进行立案,调查交通事故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接下来将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如何立案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

  一、交通事故结案程序如何规定的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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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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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销案指撤销案件的意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当中,当事人没有出现调解的话,则交警部门会认为无法达成调解,而进行销案。因此接下来将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如何销案的相关方面的

  二、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结案程序如何规定的"的相关知识,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然后交通事故双方根据调解书来执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交通事故形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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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交通事故的形态,也就是交通事故参与者之间发生冲突或者自身失控肇事所表现出来的具体事态。研究交通事故的形态对于正确分析和反映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原因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交通事故形态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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