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费是否是婚前财产-南京市法律免费咨询-南京怎么找比较靠谱的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在离婚的时候就一方获得拆迁赔偿费产生了争议,因为房屋是在结婚之前就有,而拆迁赔偿费是在婚姻期间获得,一方认为是婚前财产,另一方则认为不是婚前财产。因此接下来将由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介

婚前财产鉴定怎么办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每个人婚前都是有相关财产的,婚前财产一般是要与夫妻共同财产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也是有很多,一定要注意区分,有时候是需要进行鉴定的。那么,婚前财产鉴定怎么办?下面就由南京律师网律师来为您介绍,

  一、拆迁补偿费是否是婚前财产

  拆迁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看具体情况。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男方因拆迁所得的房子是婚姻存续期内拆迁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属于。

  二、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离婚如何分配

  对于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价值的确定,一般参照现行市场价作为分割标准。司法实践中,对于处理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的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处理:

  (一)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及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双方对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的分割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协商的内容包括房屋归一方或双方共同,及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房款数额等。

  (二)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的依据,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

  (三)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而且对房屋的价值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法院可要求当事人采取竞价的方式。

南京房地产律师

什么属于婚前转移财产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是不可以私自进行转移的,如果擅自进行财产转移、隐藏等,是可能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是需要依法成都那法律责任的,那么,什么属于婚前转移财产?下面就跟着南京律师网律师一起来

  (四)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而且双方条件相当,所购买的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产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

  三、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一)婚前存款

  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认为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质就已经被模糊掉了。

  (二)婚前房产

  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具体分析见专题。

  (三)婚前投入婚后收益

  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

  (四)婚前财产界定的时间标准

  以颁发结婚证为时间临界点。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但是生活中,很多人通过财产约定等方式变更了财产的归属,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以上便是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带来关于拆迁补偿费是否是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南京律师网的律师。

男方如何要回在女方家的婚前财产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在结婚之前,那女双方的财产是属于双方各自所有的,是个人的财产,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处置的,但是生活中夫妻之间可能也不会区分的太清楚,那么,男方如何要回在女方家的婚前财产?下面就跟着南京律师网律师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