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南京找个律师-南京庄荣华律师靠谱吗-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对于结婚之前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进行确认的一种制度。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可以很好的明确财产的归属,那么婚前财产的公证具体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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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社会中许多人在结婚前,采取一些方法保护自己财产的一种保障,并且要是离婚的,由于离婚涉及到很多的实际财产问题,一般会事先约定好财产问题。以下由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以及如何

  一、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婚前协议一般来说不需要公证即生效,如果您想要公证,可以直接询问所在地公证机构。婚前协议效力很强,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您需要注意两点,如果是把一方单独所有的个人财物完全约定给另外一方,特别是房产,存在被法院认定为赠与的风险,而赠与合同在赠与行为完成前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您最好给婚前协议做一下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是无法撤销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协议中强调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婚姻生活,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与离婚协议混淆,离婚协议是为了离婚而签订的协议,自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此前可以随意反悔,一旦写成离婚协议,其实是没有效的。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结婚时间的长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债务婚后夫妻有义务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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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在结婚后,如果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夫妻之间婚后生活所用的,该债务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在夫妻结婚前,便已经欠下的债务,在夫妻结婚后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以下就是我们都南京律师网的律师为大家带有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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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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