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南京律师比较厉害的-咨询南京市律师
夫妻再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的对象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以及一方的私人物品是不分割的,如果夫妻再离婚的时候要对婚后加名字的房产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阅读完以下南京律师网律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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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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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指夫妻结婚之前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果遇到再婚房产是婚前财产的情况,子女该如何进行继承呢?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有证据证明形成借贷关系的除外。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有证据证明形成借贷关系的除外。
为登记方个人财产,按揭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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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的归属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因为父母根据出资的意思表示不一样,可能结果也不一样。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关于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的相关法律问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应考虑当事人出资比例、婚后生活时间等因素。
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
由于取得房产一方对此房的获得具有较大贡献,且其将来择业的自由会在服务期内受到限制,因此,夫妻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分割应考虑尚存服务期的长短、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适当多分给签有服务期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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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对于结婚之前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进行确认的一种制度。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可以很好的明确财产的归属,那么婚前财产的公证具体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