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杨东律师-南京市二审律师-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整体,所有的东西都要一起承担一起面对,有困难共同面对有福一起享受,但是也会出现一些疑问,比如说夫妻一方的债务如何偿还、如何处理等,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为你整理了婚前丈夫

婚前赠与的财产可要回来吗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赠与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能常看见的,比如说年轻男女在热恋时男方给女方赠送的礼物等,但是如果是分手之后就有一些人想要回之前送的东西,就不用说在其他领域了。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为你整理了婚前赠与的财产可

  一、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由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欠下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那么丈夫婚前债务妻子应承担吗?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而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即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

  婚姻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夫妻一方的隐瞒造成了另一方利益损失,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债务能否协议分担

  可以协议分担。但仅限于下列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

  夫妻结婚之后是拥有共同财产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个人债务,对于债务双方都会能避开就避开,尽量会主张它是个人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都不愿承担尝还责任。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后就成为一个整体,所有的东西都要一起承担,有困难共同面对有福一起享受,但是也会出现一些疑问,比如说夫妻一方的债务如何偿还、如何处理等,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为你整理了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由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欠下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那么丈夫婚前债务妻子应承担吗?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而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即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

  婚姻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夫妻一方的隐瞒造成了另一方利益损失,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南京房地产律师

如何证明是婚前房产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现在年轻男女想要结婚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尤其是对于男生来说,像房子车辆存款等等,都是将来结婚女方会要求的,这无疑就增加了结婚的难度,而且如果将来离婚的话还会是一个不小的麻烦。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为你整理了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债务能否协议分担

  可以协议分担。但仅限于下列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

  夫妻结婚之后是拥有共同财产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个人债务,对于债务双方都会能避开就避开,尽量会主张它是个人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都不愿承担尝还责任。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后就成为一个整体,所有的东西都要一起承担,有困难共同面对有福一起享受,但是也会出现一些疑问,比如说夫妻一方的债务如何偿还、如何处理等,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为你整理了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由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欠下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那么丈夫婚前债务妻子应承担吗?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而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即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

  婚姻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夫妻一方的隐瞒造成了另一方利益损失,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债务能否协议分担

  可以协议分担。但仅限于下列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

  夫妻结婚之后是拥有共同财产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个人债务,对于债务双方都会能避开就避开,尽量会主张它是个人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都不愿承担尝还责任。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房产证怎么算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现在很多年轻男女,在即将结婚之前会共同或者由一方出资购买房子作为两人的婚房,然后办理结婚就,但是后面还要在房产证登记名字,所有两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不然就会出现矛盾纠纷。下面南京律师网律师为你整理了婚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