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事达律师-南京溧水区律师所-购房贷款不可不知的注意事项!

南京房产律师经常为购房者提供各方面的咨询,对于购房贷款办理过程前后所存在的法律风险的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更是经常给市民举办公益讲座来探讨这个问题。南京房产律师认为,购房贷款的时候我们主要是要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首先,对于申请贷款额度一定

借名买房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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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中,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间往往是一种博弈的关系。借名人实际出资,并和出名人之间达成了合意,登记在出名人名下的房屋实际上归于借名人支配,其转让、出租的收益由借名人享有,其目的在于规避某些政策对于其购买房屋的限制、避税或者保护

  南京房产律师经常为购房者提供各方面的咨询,对于购房贷款办理过程前后所存在的法律风险的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更是经常给市民举办公益讲座来探讨这个问题。南京房产律师认为,购房贷款的时候我们主要是要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首先,对于申请贷款额度一定要理性,根据购房者自身的收入情况、年龄、学历、职业规划、所服务的公司或单位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决定申请的贷款额度。如果自己收入比较稳定,离退休的时间还比较长,或者自己的职业发展前景看好,则可以申请较大额度的贷款;如果自己的职业发展的前景并不明朗,收入不稳定或者离退休时间较短,就不应申请大额的贷款,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我们还本付息之后,所能够剩下的能够留存资金是不是足以应付我们之后的生活需求,包括医疗、子女教育和退休之后收入减少的需求。

  第二,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银行,有些贷款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不仅十分多样,而且在办理贷款的手续上也人性化地进行了简化处理,比如取消公证、取消部分客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的要求、允许变更抵押物、允许变更房地产权属灵活调整贷款期限等等,为客户融资和灵活处置资产提供更多的便利。

买到被抵押的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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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都不想要购买到权利存在瑕疵的房屋,可是有一些购房者就由于自身的法律知识不是很丰富,另外也缺乏一些警惕心,导致购买了设置了抵押权的房屋。设置有抵押权的房屋如果没有解除抵押的话,是无法在房产局办理相关的登记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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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应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在购房按揭贷款中,主要使用两种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一种是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就是每月所偿还的本金数额是完全相同的,所还的利息则是当期本金余额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还款方法随着本金的逐渐减少,为其所要偿还的利息也逐渐减少,但偿还的本金数额则维持不变。等额本息还款法是将整个还款期限中所产生的本息之和经过一定的数学公式运算后分摊进每个月,使每个月所还款的数额相同,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本金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利息所占比例越来越低。等额本金还款法,由于开始所还款的数额比较高,适合那些目前收入较高,但是未来预计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或者收入有可能将会下降的人群,包括还款期限结束前后有可能退休的人士;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适合那些职业和收入在整个还款期限内都比较稳定的人士。

  第四,购房者应该向银行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一般而言,银行向购房者提供贷款,都要求购房者向银行提供真实的个人收入证明材料和相应的职业证明,购房者不应该虚构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否则即使银行通过了其贷款请求也可能在还贷因为经济实力不够而发生违约的状况。而且,如果银行调查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银行就会降低购房者的资信评级,未来的贷款也会受到影响。

  最后,购房者应该将有可能抵扣个税的家庭成员登载在房产证上,因为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于1998年6月1日之后购买商品房的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得相应的计征税基抵扣,抵扣的对象只包括在房产证上登记姓名的所有权人或共有人,房屋登记完成之后,如果再想通过变更登记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就是比较困难的事情。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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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样的一种房产纠纷逐渐增多,那就是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屋,所造成的纠纷。按照婚姻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否登记在双方名下,一方都不能擅自进行处分。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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