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继承 律师-南京8年律师真实收入-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出卖人就转让房屋对买受人负有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出卖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质量瑕疵,而故意隐瞒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出

房产律师分析开发商自行销售包销人包销的房屋的处理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在实践中,开发商自行销售包销人包销的房屋,会有不同的价位,应区分不同的情况予以处理: 1.以高于包销人销售的价格出售:开发商应将销售溢价作为包销人的损失支付包销人,溢价是多少,就应赔偿多少。 2.以高于包销基价但低于包销人销售的价格出售:由于

  出卖人就转让房屋对买受人负有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出卖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质量瑕疵,而故意隐瞒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开发商将应由包销人销售的商品房擅自出售,应否赔偿包销人的损失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开发商和包销人一旦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整个包销商品房的销售权即为包销人所垄断,开发商不得再把该商品房授权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也不得擅自销售。这种垄断销售的权利是包销人的合同权利,依法受到合同效力的约束和我国法律的保护。包销人独占销售包销

南京房地产律师

  出卖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质量瑕疵或买受人明知质量瑕疵仍愿意购买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转让房屋存在隐蔽质量瑕疵,该瑕疵系房屋本身所固有,并非出卖人在装修、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出卖人仍应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包销人不按包销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商品房,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南京律师咨询电话:【159-5189-4552】取保候审、诉讼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债务纠纷欢迎在线咨询!

以包销人包销商品房的价格为标准,可划分为底价包销和按比例包销两种包销方式。底价包销是指开发商将欲包销房屋确定一最低价格,交由包销人包销,包销人以上述底价与开发商结算,包销人以高于底价的价格售出房屋所获差价作为包销利润归己所有;包销人以低于

首页
团建
新闻
联系